首先,我们必须关注房屋是否已经完成
过户及登记手续。不动产
物权的归属问题,必须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登记程序来确认。无论是在涉及多方的房屋买卖交易中,还是在同一时间内签订的多个
房屋买卖合同中,只要其中一方已经完成了房产登记手续,那么该方即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其次,我们要明确谁是最早合法占据房屋的那一方。在涉及到多个房屋买卖交易的情况下,如果所有买方都尚未完成房产登记手续,但其中有人已经合法地占有了房屋,那么优先合法占据房屋的买方将有权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最后,当所有买方都未能完成
房屋过户登记,并且也都没有合法占据房屋时,我们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合同签订的先后顺序、实际支付款项的顺序等等,
然后根据这些因素进行公正合理的判断和裁决。
《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