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管辖乃指在各级法院之间、以及各异地域的同级法院之间,就接纳第
一审民商事案件、
知识产权案件以及其他各类案件的权限范围与具体分工进行明确划分。对于公民提起的
民事诉讼而言,通常由被告居所地的人
民法院具有法定
管辖权。而针对
合同纠纷引发的诉讼,则可由被告居所地或
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因此,若涉及到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于其属于因合同纠纷引发的诉讼,故应由被告居所地的人民法院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拥有管辖权。然而,若该
纠纷涉及到房屋的权利确认、分割、
相邻关系等方面的
物权争议,则应由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