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
延期交房情况时,您有多种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可供选择:
首先,及时与开发商进行有效沟通,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其次,当协商无果或无法达成共识,可以考虑向所在地区的
消费者协会提出
申诉;再次,向房屋管理部门如实反映相关问题,请求介入调查并给予合理处理;
最后,若协商、投诉及反映无果且您急需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可考虑通过
法律诉讼途径来解决问题。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
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
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