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延期交房的维权途径:作为买方,有权催促卖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交付房屋之义务;若卖方未能按期交房,买方得以依据法律解除
购房合同并请求卖方承担相应的
违约赔偿责任;若买卖双方就此事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依法通过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提
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
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
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