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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售合同首付款少写了怎么办

在先前提议的基础上,双方可以进一步磋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以对原有的主合同进行修订和变更。所谓“补充协议”,其核心内容应集中于主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或存在模糊表述之处,例如质量标准、交易价格、履行责任范围,以及履行时间表、履行方式及相关费用承担等方面。换言之,对于主合同中尚未明示或明确界定的事项,均可借助“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而对于主合同中已作出规定但表述不够清晰的部分,亦可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加以澄清和完善。总而言之,无论是对主合同中的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还是对已有条款进行更精确的定义和说明,其最终目的皆在于确保主合同得以顺利执行和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最新修订: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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