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所涉房产的房管部门申请办理遗失手续。通常情况下,需要将相关机构存档的合同原件复印后,再由该机构加盖公章,其
法律效力等同于原始文件。尽管如此,各方
当事人仍需依照协议约定,全力以赴地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城市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
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
代理人办理。委托
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