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规定,签署了预售合同的房产一旦双方协商达成共识,便可以进行转让处理。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预售
商品房完工并交至预购人手中、预购人获得该
房屋所有权证明之前,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必须遵循法律
法规,不得为其办理任何转让手续。一旦预购人成功获取到
房产证之后,预购商品房的预购人得以依据原有预售合同,将其中的债权以及相应的
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
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
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