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则无疑构成了
违约行为,
购房者有权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向其追究
违约责任。如若经过合理催告后开发商在三个月内仍然无法交付房屋并且无法给出合理解释的情况下,购房者有权依法解除与开发商签订的
购房合同,同时所有因
开发商违约而导致的
经济损失均需由对方承担。然而,如果经过合理催告后开发商在三个月内顺利交付房屋,那么购房者将无权解除购房合同,但仍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开发商提出
赔偿请求,以弥补因开发商
逾期交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
不可抗力或者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