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之下,倘若买家决定放弃购
买房屋,已交付的
购房定金是享有退还权利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如果在
购房协议中,支
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约履行应尽的义务,那么他们将失去索回所交纳的
定金的资格;反之,若收受定金的另一方同样未能履行其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则须按照双方约定的双倍数额向支付定金的一方进行
赔偿。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