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交房的
违约金一般约定在1%至1‰的区间内;而关于违约金的金额计算,应以总房价款项为基础进行计算;
消费者若未遭受任何实际损失,不得成为开发商免除或减轻其
违约责任的正当理由。对于已约定的逾期交房违约金,必须严格依照合同约定予以支付,除非具备法律规定的
免责事由,例如因地震、战争等合同约定的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时交房,且开发商已经及时履行了相关告知义务,此时方可免于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若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计算方式未作明确约定,则应参照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或者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来确定;若开发商逾期交房并不存在法定免责事由,那么开发商将需要承担
商品房逾期交付的法律责任,这其中包括向
购房者支付
逾期违约金以及在特定条件下、达到一定时间期限时,购房者有权依法解除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等。在大多数情况下,《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都会对开发商支付逾期违约金的具体数额计算方法、支付条件以及购房者
解除合同的条件等事项做出详细约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
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
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