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
退房纠纷时,可优先考虑通过友好协商的途径加以妥善解决。然而,若无法达成共识,亦可考虑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选择申请调解、发
起诉讼或提交
仲裁三种途径进行维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中的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提起
诉讼的一方需向人
民法院
递交规范的
起诉书,同时应根据被告人数呈交相应数量的副本。若书写起诉书确实存在困难,则可采取口头形式进行起诉,由人民法院将其内容记录在案,并通知对方
当事人。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中第四条明确指出,当事人在解决纠纷过程中,如选择以仲裁方式进行,必须是双方自愿且达成了明确的仲裁协议。若未签订仲裁协议,仅有一方
申请仲裁,那么
仲裁委员会将不会予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
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