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借名购房纠纷之诉状的书写规范如下:
首先,应详细列明原告之个人基本情况,诸如其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以及住所等具体详情;
其次,对于被告之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及住所等)亦应详细披露;接着是明确陈述原告在该起
购房纠纷中所寻求的具体请求或权益,即原告期望达到的
诉讼目标,并具体论证其主要理由与依据;此外,为支持有效之诉讼主张,原告应当提供与借名购房纠纷有关的所有相关
证据,同时充分说明证据资料的来源及其来源地,以及主要
证人的姓名和居住地址等重要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