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租赁合同中的
承租方未能按照约定将相应的租金按时缴纳,且经过出租人以合法方式进行反复催缴后,依然未能在可接受的时间段内完成补缴,那么此刻,出租人有权依照法定程序与该承租人
解除租房合同。通常情况下,这部分可接受的时间宽度约为一个月不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承租人无充分
证据证明其
拖欠租金或晚付的情况属于合法行为时,出租人有权利要求承租人在特定时间段内如数支付欠款;倘若承租人还是未能及时履行还款义务,那么出租人便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直接解除了与之签订的租赁合同。
《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
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