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
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但对于个别情况,则可能缩短至一年甚至最短可延长至二十年不等。具体到每一起案件中,
诉讼时效期间各有差异。该制度规定了在特定时间段内,权利主体若未能及时向人
民法院提出要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将有可能丧失此项权利。当诉讼时效期间宣告结束时,权利人失去的并非仅仅是实体上的请求权,即
胜诉的机会,程序性的请求权仍然保持完好,他们仍有权主张这一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