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手房屋买卖协议产生纷争的法律规定中,
诉讼期限为三年,即从受损害的权益明确知晓或有理由认为将会被侵蚀之日起开始计起。然而,如果自权益受损之日起已经经过了二十年之久,那么该权益将不再获得法院的保护。但需注意的是,当争议涉及到不动产
物权及登记返还财产等问题时,尽管诉讼期限已过,相关权益仍可得到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