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
买房产这一重大事项中,以便明确得知所选房产是否已被设定了
居住权。
根据我国最新颁布实施的《
民法典》相关
法规政策规定,无论是通过何种方式获得的居住权,均须按照法定程序完成登记手续,如若未能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则该项居住权将无法得以确认并生效。
然而,即便该房产上已经设置了居住权,其房主的合法权利仍然得到充分保障,包括其对于该房屋的收益权益以及处分权益等,同时也可以自由地将之出售或者用作
抵押。
但是请注意,这样的交易过程或许会遇上一些阻碍因素,如遇房权能够顺利转移,但倘若居住权合同中所签订的居住期限尚未届满,那么这就需要详细了解所
购房屋是否已经登记了居住权及其居住期限制等具体信息,以此来尽可能减少潜在
纠纷隐患的发生。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