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买卖流程中,
购房者时常会遇到因填写错误导致
购房合同上的贷款数额与实际贷款不符且已办理备案手续的情况。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当明悉,每个经银行和政府房地产管理机构双重备案过的备案合同都有着无法被轻易更正或修改的属性。
这是因为,在银行收取并审核
贷款申请时,他们所参考的不仅仅是购房者手中持有的正式购房合同(即备案合同),还包括了这个合同上所明确的贷款额以及其他相关数据。
因此,一旦经过备案程序,这份购房合同便无法再行修改。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
当事人签订书面
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
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
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
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