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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卖时,如何确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对于开发商在售卖商品房过程中存在的“一房多卖”行为,只有已经完成房屋所有权注册登记手续的买家才能依法获得该房地产的所有权;
而对于那些尚未进行房屋产权登记的情况,则由已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的买家获取该房地产的所有权;
若买卖双方均未办理过过户或预告登记手续的,那么则根据签订购房合同的先后顺序确定谁将获得房产的所有权。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最新修订: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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