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处于建构阶段的房产项目,若开发商突然消失,可采取多种途径实现自己的法定权益。
首先,可选择与对方协商或寻求法律援助进行和解;
其次,亦可向具有
管辖权的
司法机关提交
申诉,请求对
违约责任进行裁决。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依据买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所蒙受的损失之实际情况,责令卖方以
赔偿方式承担应负的违约责任。倘若卖方的行为致使
购房者无法达成订立合同时所预期的目的,那么购房者有权提出
解除合同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
当事人一方的
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
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
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