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应限制在三年内。具体而言,其计算始于权利人得知或理应获悉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及其对应
责任人之日。然而,若自权益受损之日算起已逾越二十个年度,则人
民法院将对此不予任何形式的保护。在此种情况下,如有引发特殊事项的相关因素出现,人民法院可依据权利人的申请,考虑是否批准延长诉讼时效。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