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新购住宅出现质量瑕疵时,
购房者可与开发厂商进行深入协商,试图使得开发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修缮工作以便规范至协议所确立的质量标准之下;若经过修整后仍然无法满足协定的标准,那么购房者有权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协议,同时也有权利向开发商索求代价相当的
违约损失赔偿。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