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领域中
房屋质量问题的详细阐述及分类如下:
首先,房屋之主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缺陷,例如呈现结构性破损、倾斜乃至崩塌等危险情况;
其次,房屋质量若对正常居住与使用形成较严重干扰与困扰的话题,诸如无法保持正常供水中断以及提供稳定电源支持、隔音效果未能达到规定要求等;另外,房屋的质量问题还可细分为其他多种普遍状况,例如下雨期间发生房屋渗漏,地面出现空鼓现象,墙壁表层涂漆脱落等。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
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