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房屋已正式交付予业主,然尚未完成相关
产权证书手续,偏偏此刻开发商面临破产危机,则需依据法律原则,优先保障已成功支付全部
购房款项的业主们的合法权益。若是由于开发商无力处理或延期办理相关产权证书事宜,致使业主们无法顺利获得其房屋的产权证,那么业主有权提出
退房申请。尽管房屋已经正式交付使用,且房屋款也均已全额支付给开发商,但是在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尚未正式执行之前,
物权变动效应尚未产生,因此,可以认定该份
购房合同尚未完全履行完毕。换句话说,如果您刚刚完成首付支付,然而尚未有机会着手办理
按揭贷款事宜,不幸的是,此时开发商突然
宣布破产。在这种情况下,由您签署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仍然保持有效性。如若由于开发商破产事件影响到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进一步正常履行,根据
合同条款,开发商须负起违约的责任,即返还您所有的首付款金额,并承担相应的
违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
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
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
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
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