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尚未正式入住的房产,
物业费用需依照正规有效的
租赁协议中所明确约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支付清偿。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文规定,业主在成功完成物业入住手续之后,若其持有该物业连续满六个月以上仍处于无人居住和使用状态的话,以及在安全顺利入驻之后,经过长时间未被充分利用以致闲置的情况下,业主应预先向物业管理公司以
书面形式进行报备登记,方有资格申请对物业费用进行适当减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