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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属于他项权证吗

不动产登记证明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房屋他项权证,实际上,两者存在着显著差异。随着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逐步实施,原属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两个部门发放的证件将合并为一体,统一在新的不动产权利证书上进行记载与公示。因此,可以理解为原来的两证现已整合成为了一个单一的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最新修订:202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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