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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不是本人签字是否有效

若房屋租凭合同并非由双方当事人亲自签署,但是代签者已经得到了相关方的合法授权,那么该份租赁合同将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假如代签者在未经主人授意的情况下擅自签署房屋租约,便会导致合同的法律效力变得模糊不清,究竟是否有效还需看后续的发展走向;
倘若合同签署后又经过了业主的追认,那么合同的有效性就可以重新得到确认;
反之,如果业主并未对合同内容做出任何回应或否认,那么这份合同很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最新修订: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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