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操作中,若
房产证上所列明的相关内容与登记时出现不符现象,应以上述
不动产登记簿中所记录的内容为最终依据。
作为
不动产权属证书,在法律层面上是确认权利人对不动产
物权享有权益的有效凭证。
当不动产权属证书上所记载的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产生出入时,除非存在明确的
证据表明不动产登记簿确实存在错误,否则需要依照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信息为准进行判断和处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