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所规定的
购房买卖协议,其主要的内容涵盖了买卖双方以及所售房产这三者的基本资料概要;
对于房价如何进行确定,以及预计总价、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事项都需作出明确描述;
关于房产的交付使用条件及其具体的起始日期需要予以具体说明;
按照房屋的装修、配备设备的标准做出有根据的承诺;
对于相关配套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以及相关权益和责任问题也不可忽视;
对于公共配套建筑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更是需要标注清楚;
对于房产面积发生变化时的处理手段以及条约变更的路径也要进行明确规定;
对正式办理房产
产权登记手续所需遵守的事宜要有详细概述;
解决相关争议事件的实施方案;
针对违反约定条款所需承担的责任情况也应详细表述。《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