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约金的罚则规定如下:当事人可通过协商明确当一方涉及到违约行为时有责任向另一方向其支付一定大小的违约金款项,或通过约定确定由违约所引发的各类损失赔偿金额的具体算法措施。
对于双方之前约定的违约金过于微薄,不足以填补可能产生的实际损失,人民法院或相关监管仲裁机构可依据当事人的请求,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适度提高相应违约金的水平;
同理,若约定的违约金水平过高,远超于可能产生的实际损失,亦可参照上述程序,按当事人的请求进行合理调整。
至于当事人针对延迟履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问题,尽管违约的一方已经按约定支付了相关违约金,但仍需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债务义务。《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