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况下,情节严重者可能会被判定为与第三方恶意串谋,从而缔结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约,这种合同被普遍视为无效的条款,且根据法律规定,其有效的时间从签署之初就已经消失不见了。
当此类合约经过法院裁定,被正式认定为无效时,相关行为人都不应受它的约束力的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通过该合约获得的任何财产,都应该归还给原所有者;
如果无法归还或没有必要归还,则应以适当的方式进行折现补偿。
对于有过失的一方,他们应当对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负责,并进行赔偿;
而如果是双方都存在过失,那么他们将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