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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中患者怎么举证

医疗纠纷中患者怎么举证
美容医疗纠纷发生后,受害者应尽快去做伤害鉴定。鉴定之后,明确受害人的损伤程度,既便于确定合理的治疗方案,也有利于加害人承认错误,尽快了结赔偿纠纷。 此外,受害者还应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投诉。有关部门会根据纠纷的性质进行调查、取证、组织医疗事故专业委员会或法医鉴定。一旦鉴定结果出来,就会依法公正判决。试图通过私下交易了结纠纷的,可能会遗留后患。
2024-05-25 14:35:12 已帮助15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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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中患者怎么举证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对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这一领域采取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归责原则:
一是以过错责任为主导的原则,另一个是建立在过错推定基础上的原则。
在实行前者的情况下,倘若患者在接受医疗诊治过程中遭受损害(包括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且被判定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那么医疗机构将承担起赔偿责任。
这便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过错责任原则”,它构成了大部分医疗纠纷处理的基本准则。
在此类案件中,主要的举证责任往往落在患者一方身上,他们需要通过证据来证明医院的诊疗行为确实存在过错,并且已经造成了相应的损害后果,同时还需证明这些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联系。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与之前实施的举证责任倒置制度有所区别。
而在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情况下,如果患者遭受了损害,只要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就可以推断出医疗机构存在过错:
首先,医疗机构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其次,医疗机构故意隐瞒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最后,医疗机构故意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在这种情况下,过错推定原则意味着医疗机构的过错将被直接推定出来,举证责任将由医患双方共同承担。
尽管患者无需再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提供诊疗服务的过程中存在过错,但是他们仍然需要证明最终的损害后果。
相反地,医疗机构必须对其提供的诊疗行为不存在过错进行举证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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