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房协议尚未完全终止之前,租户仍有权继续在此居住。
遵循着“买卖不破租赁”之原则,只有当租赁期正式结束后,方可要求租户搬离住所,不得侵害其应得的法定权益。
依据我国相应法规的明确要求,在租赁期限内有可能出现所有权变动情况下,并不妨碍租赁合同效力的持续有效。
若出租方有意出售租赁房屋,则需在出售后的合理时间段前尽早通知租户,租户在同样的价格和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该处房产的权利,除非该房屋的所有者中有数位人员共同拥有或出租方已决定将房屋卖给自己的亲戚朋友等特定人员。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