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补偿费用(即:
房屋重置费用)这部分,主要用于补偿那些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所遭受的损失,我们会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构造以及其折旧程度进行划分档次,然后按照每平方米的单价来进行精确计算。
其次,我们还会提供周转补偿费用,这是为了补偿那些被拆迁房屋住户在临时居住房或者自行寻找临时住处过程中所遇到的不便之处,我们会依据他们的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划分档次,并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个月给予相应的补贴。
最后,我们也会提供奖励性补偿费用,这是为了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能够积极地协助我们完成房屋拆迁工作,或者是主动放弃一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到郊区生活,或者是不要求我们的拆迁单位为他们安置住房等。
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项具体标准,我们会尊重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政策所做出的决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