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之时,我们可以选择在其中添加期限条款。
这种属于附期限性质的合同,是将预估未来某个时间点将会确实到达的日期或时间段,列为合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通过这个期限的到来,实现或者终结合同各项权利与义务的运作。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民事行为是允许附加期限条件的,然而如若依据民事行为本身的特质,存在无法被附期限的例外情况。
何为附生效期限的民事行为?它在特定期限达到之际才会产生法律效力;
换而言之,附终止期限的民事行为则有着与此截然相反的特点,即当预期期限圆满结束后,此类民事行为便失去了继续存在的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