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征用土地过程中所产生的房屋补偿,是对于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的一种补偿方式。
按照相关规定,实行的补偿标准不应低于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当日该被征收房屋所处地段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
同时,我们也会聘请具备评估资格的专业评估机构,针对具体情况进行详细评估和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地级市政府相关部门将根据年度住宅房屋市场价格的变化规律,制定出相应的房屋市场价格表,以供当地被拆迁居民作为参考依据。
2、对于茅草房类型的建筑,其每平方米的补偿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
3、对于砖瓦结构的房屋,其每平方米的补偿金额为人民币2600元。
4、对于平房类型的建筑,其每平方米的补偿金额为人民币3000元。
5、对于楼房(两层及以上)类型的建筑,其每平方米的补偿金额为人民币35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