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租方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协议的相关事项,现向承租方擅自将所承租的房屋进行了转租;
亦或是未经授权,将其所承租的房产擅自转让予第三方,甚至是私自与他人私自协商、互换使用等行为;
甚至在没有合理、合法原因的前提下,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了拆除及修改原结构,或者擅自改变原本用途;
以及在过去的六个期间内,累计拖欠租金超过六个月之久;
对于公共住宅用房,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长期处于闲置状态长达六个月以上。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五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快速获得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