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采用放火爆炸等非法手段破坏交通工具的情况下,通常会被认定为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这种行为一旦符合了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构成要件,犯罪者将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这样严重的刑罚制裁。
然而,若行为人为破坏尚未实际交付使用的交通工具而采取类似的放火或爆炸手段,此时,这样的举动应当被视为放火罪或爆炸罪进行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结果加重犯)】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结果加重犯)】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