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据的具体格式,可参照以下标准进行书写规范:
首先是首部部分,将标题居中且置于正文中上部较显眼的位置,同时要确保其字号相对较大;
其次是正文部分,需详细记录所接收的金钱或者物品的数额、种类和规格等详细信息;
最后是尾部部分,需要署名注明收取款项或物品的个人或单位名称以及详细的接受日期,此外,通常还须加盖具有法律效力的公章以增强凭证的可靠性。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