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况被视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分别量刑标准如下:
1.如果实施了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者,将被判处为期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需要支付与所诈骗金额相当的罚金;
2.如果数额巨大(“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为期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同时还需支付相应的罚金;
3.若数额特别巨大(“五十万元以上”)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将被判处为期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同样需要支付相应的罚金或者没收其个人财产。
具体而言,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2)使用已作废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信用卡;
(4)恶意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