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些问题,我当时18岁未婚先孕,男方给了四万现金彩礼后,生下一子,孩子一岁多的时候,因为家庭矛盾,后来离开外出打工一年,期间未和孩子的爸爸联系,孩子两岁多时回家,经我的妈妈撮合之下,又与孩子爸爸复合,并且当时我的两三万工资都给了男方,后来经过几个月相处,男方拿了六万彩礼,嫁妆两万我们才补办了婚礼和领了结婚证,婚后男方无工作,一直都是我工作,挣了八万左右都交给了孩子爸爸,现在双方感情破裂,确实无复合可能性了,男方要离婚,并且要求我返还十万彩礼,这种情况下,我必须要返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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