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
当事人受到他人利用手机短信息进行诈骗的事件,其仍可采取法律手段对
行为人提出诉讼索赔。
受害者若因短信息诈骗而蒙受了实质性的
经济损失,便享有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提交
附带民事诉讼申请的权益。
以下是此类
诉讼的基本准则:
首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及
法定代理人需具备法定的资质与条件;
其次,应有明确的被告方以供指控;
第三,提交
赔偿请求必须具有实际要求和事实依据;
此外,受害者的物质损失须得到确认源于被告的
违法犯罪行为;
最后,此案情需要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畴之内。
其次,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乃是法院在处理
刑事案件进程中的一项附属程序,依据受害者等方面的申请或检察院的提请,对因为此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物质损失赔偿事宜进行
合并审理的
诉讼程序。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它可以在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内提出申请。
假如刑事案件已经审结完毕,那么就应当另行作为民事案件加以单独审理。
最后,就一般情况而言,附带民事诉讼应配合刑事案件一同审判处理,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避免刑事案件审判过长耽误流程,亦可选择在刑事案件审判结束之后,由同
一审判机构继续审查处理附带民事诉讼的部分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
人死亡或者丧失
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
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
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