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在五十岁之际遇到了劳动合同期满却未能续签的情况,那么除了厂方能够持续保持或进一步提升原劳动合同所设定的条件来进行续订(但劳动者表示不同意续订或者劳动者自愿提出不再续订)这两种特殊情况之外,该企业均应对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究竟如何给付呢?这里的解答是:
经济补偿将根据劳动者在企业内的服务年限,每满一年便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