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承租方未能适时明确表达继续租住的意愿,然而在租赁期顺利地终结之后,承租方仍然未能按时迁出所租借的房产,那么这样的行为就构成了合同违约。
在此情况下,承租方除了需要承担逾期使用期间的租金之外,还需向出租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倘若因为这一违约行为给出租方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且该损失已经超出了违约金的范畴,那么承租方还应对此进行赔偿。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2、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了可以申请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