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嫖娼这类行为可被视为感情已经破裂并无法挽回的证据,以便于法院作出相应判决。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配偶中有一方提出离婚请求时,相关组织有权启动调解程序或者允许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而在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必须先进行调解工作;
若发现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应准许离婚。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情况,若出现其中任何一种,经调解仍无法恢复婚姻关系的,均应准许离婚:
(1)重婚或与他人长期稳定地共同居住;
(2)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存在严重的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合而分居两年以上;
(5)其他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
此外,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在此基础上提出离婚诉讼,也应准许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