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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房屋需要什么资质

拆除房屋需要什么资质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2024-05-14 16:15:18 已帮助14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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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房屋需要什么资质
1.在进行房屋拆除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依法依规地完成以下程序:
首先,需要制定详尽的房屋征收年度计划,然后提出相应的征收申请;
其次,是要明确房屋拆迁的具体范围以及负责实施单位;
接着,需要发布权威性的征收预告,并确保已告知相关人员停止办理相关手续;
最后,我们需负责拨付充足的工作经费,并组织好房屋拆迁补偿的登记工作,同时,也要确保拆迁补偿款项的顺利交付,以便能够顺利地开展后续的动土施工工作。
2.对于任何单位或个人(但也存在特殊情况)来说,如果他们需要进行房屋拆迁的话,那么就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批准文件、详细的拆迁计划以及周全的拆迁方案,并向房屋所在地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房屋拆迁许可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在收到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审查,如果发现申请符合所有条件,便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在此之后,拆迁人应严格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所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来实施房屋拆迁工作。
3.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时候,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有责任将其中所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重要信息,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公之于众。
此外,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还应该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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