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若遗产由夫妻双方在婚姻持续期间所继承,而其生父母并未明确指定上述财产仅限于夫妻某一方个人所有,那么这部分财产应当视为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用以进行离婚分割。
但是,倘若作为遗产继承人的父母曾明确指定该笔遗产仅由他们的子女继承,此时该财产就将被认定为夫妻中的个人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在涉及离婚事宜时,不得进行分割,仍然应归属为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