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与解除权之间的显著区别在于:
前者乃是由于合同若存在缺失特定生效条件时,赋予撤销权人享有单方面撤销业已成立之合同的权利;
后者则是合同当事人依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所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其行使将直接导致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在法律层面上的彻底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