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伟大祖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存在夫妻关系的两个人而言,若选择协议离婚,其具体的流程需要遵循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夫妻双方必须就涉及到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及债务偿还等事宜达成共识并形成书面文件;
其次,需由他们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
第三,夫妻双方须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长期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手续的办理;
最后,在经过为期三十日的冷静思考后,双方应亲自再次来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领取离婚证书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