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除婚姻关系之际,夫妇双方应尊重并执行协商决定家庭财产分配的原则;
专注于维护子女利益、女性权益以及无过失方的合法权益。
具体的财产分配方式如下:
夫妇各人拥有的个人财产将继续保留其所有权;
而对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则需通过双方协商来处理,若未能达成共识,则由当地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遵循保护子女利益、女性权益以及无过失方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