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超过2,000元的医疗开支方得予以赔付,而赔付的比例为50%。
然而,七十岁以下的退休人员则有特殊规定,1300元及以上的支出可获得赔付,而赔付比例高达70%。
至于七十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其超过1300元的医疗开支亦可获得赔付,且赔付比例更是高达80%。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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